
2026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从网络沉迷防治、个人信息保护、不良信息治理等多个方面,为未成年人构建了一道坚实的数字安全防线。
条例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例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游戏,每日累计游戏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法定节假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同时,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充值、打赏等服务。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过度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对于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此外,条例还加大了对不良信息的治理力度,明确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不良信息监测、识别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删除不良信息,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实施,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将有效遏制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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