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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司法解释出台 细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来源: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2026-03-05 点击:7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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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则和责任。

 

解释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并且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对于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在个人信息泄露方面,解释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如果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个人和有关部门。对于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解释还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举证责任,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证明其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解释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