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
栏目:法眼中国专栏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9日
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此次修订聚焦民生法治需求,大幅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完善服务机制,强化经费保障,让法治普惠更多困难群众,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建设理念。
修订草案明确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邻里纠纷、生态环境侵权等群众高频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取消部分案件经济困难审查门槛,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草案新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全覆盖制度,要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群众在诉讼全流程均可获得免费法律帮助。
针对基层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问题,修订草案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同时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补贴标准与激励机制。草案还细化服务监管条款,对法律援助人员失职、违规收取财物等行为明确处罚措施,保障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法治民生的重要体现。此次修订直面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痛点,通过立法完善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业内专家表示,修订后的法律援助法将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