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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经济|境外上市资金统一管理 4月1日起实施 便利跨境融资 惠及实体经济

来源:法眼中国 发布时间:2026-04-02 点击:6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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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 法眼中国专栏

 

2026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5〕252号)正式实施 。新规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规则,大幅简化跨境资金流程,提升企业境外上市融资便利度,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关民生经济与资本市场开放双重利好 。

 

一、核心政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自主更灵活

 

- 统一资金调回规则: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股份减持/转让所得,可自主选择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境内,统一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办理。

- H股全流通分红便利:参与H股“全流通”的企业,对境内股东分红直接以人民币在境内派发,流程更顺畅、成本更低 。

- 自主结汇与风控:外币资金调回后可自主结汇使用,无需事前审批;企业可自主选择汇率避险工具,降低波动风险 。

- 回购与资金使用更灵活:允许使用境内外资金回购境外股份;募集资金原则上应调回境内,符合条件可留存境外用于合规业务 。

 

二、程序简化:银行直接办登记、时限更宽松

 

- 登记主体下放银行:上市登记、增减持、变更等业务由银行直接办理,取代原外汇局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 时限放宽:上市登记时限从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增发、减持等登记同步放宽,企业操作更从容。

 

三、民生经济意义:稳企业、惠就业、促开放

 

此次境外上市资金统一管理,是资本项目开放重要一步 :

 

- 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支持科技、制造、外贸等企业“走出去”,稳定产业链与就业。

- 规范跨境资金流动,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与股民合法权益。

- 便利分红与资金回流,增强居民财产性收入获得感,夯实民生经济基础。

 

四、提示与展望

 

新规覆盖经证监会备案的境外上市(含直接上市、境外存托凭证) 。企业与投资者可通过银行、外汇局平台办理业务、查询政策。下一步,监管将持续优化便利化措施,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放,以制度型开放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