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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鲁02民终7890号裁判文书: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因地面湿滑、无警示标识摔倒受伤,物业公司未履行巡查、防护、提示义务。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与安全保障义务,判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明确: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负有管理维护与安全防范职责,因疏于管理、隐患未除造成业主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普法提示:物业应压实安全责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业主遇物业服务不到位、合法权益受损,可依法维权,推动小区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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