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法治民生调查网 法眼中国专栏 讯(2026-03-30)
2026年3月27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四川峨眉警方破获一起“假孕妇”碰瓷诈骗案。嫌疑人李某、纪某长期在成都、乐山、自贡等地,轮流假扮孕妇,故意制造轻微剐蹭,以“孕妇不适、急需私了”为由,利用车主同情心诈骗。
数月内作案数十起,非法获利1.5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眼中国普法提醒
1. 遇“孕妇碰瓷”务必先报警、不私了,保留行车记录仪、现场照片证据。
2. 以“怀孕、伤病”等博取同情实施诈骗,属情节恶劣,量刑从重。
3. 流窜作案、多次诈骗,将被并案严惩、追缴全部赃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6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